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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棉花质检有新规定

1998-01-2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25日讯记者邵文杰今天从国家商检局获悉:近年来商检部门在依法检查中发现,进口棉花质量问题不容忽视(见本报去年11月10日四版报道)。为此,国家商检局提出四项解决措施:

一是加强国产棉的质量管理,在生产、加工、包装、购销等各个环节向高水平看齐、提高国产棉质量,同时减少国产棉在流通环节的费用,尽量减少与进口棉的差价;

二是采取措施加强进口管理,引导企业选准选好供货方,签好棉花进口合同,并在进口棉花合同中应订有“以中国商检的检验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的有关条款;

三是进口棉花到货后,进货部门要及时向商检报验,商检、用户、外贸企业密切协作,共同把好进口棉花质量关;

四是进口企业和收用货部门应委托商检海外公司实施装船前检验或监装,将不合格或有质量问题的棉花堵在国门之外,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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